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﹝2019﹞1号),为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中“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的实施,在校在籍员工按照员工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补录时间
2019年3月1日—2019年3月6日24:00
二、核准补录对象
2015级高本、2017级、2018级在校函授员工,2019级员工此次不参与。
三、补录工作流程
1.员工信息核准
所有在籍员工登陆mk体育网络学习平台(https://degree.qingshuxuetang.com/zygxy/Home),在“个人信息”栏目内核对个人信息,如有错误请在3月6日前及时上报所属函授站点,校本部员工在3月1日报到时现场核对。
2.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
所有“在职”员工不需补录。
员工若为“非在职”,需自愿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,需补录的员工请与函授站点联系填写《补录信息登记表》,校本部员工在3月1日报到时现场补登。
3、函授站工作
请各函授站点及时通知本站点员工,开展信息核准和信息补录工作,统计信息异常员工情况,组织“非在职”员工补录父母和监护人信息,最晚于3月7日将两项工作统计情况上报学校,如果没有异常或需补录员工也需按时反馈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本次信息补录工作按照员工和家长自愿原则。
2、员工本人对补录填报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
3、如员工在补录时间内未按通知要求进行补录,视作自愿放弃补录,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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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2月28日